只要提到羅志祥,我就可以瞬間切換成迷妹模式。

我知道羅志祥有許多歌迷,很鐵,很死忠,聽到他的名字會尖叫的那種。跟他們比起來,我真的只是小兒科。

我承認我之前對於羅志祥沒啥太大的感覺,

但自從2011年在台體大體育場看過一千零一夜安可場演唱會後,

對於他的舞台魅力、舞蹈還有對歌迷超級貼心的舉動一直讓人很著迷。

儘管他的負面新聞不少,但我依然很遵守迷妹原則,千錯萬錯羅志祥不會有錯。(對,就是超腦粉)

並且對於他間接承認有女友這件事情充耳不聞。(只要我不相信他就不是事實對吧)

但我很愛小豬,卻不太敢購票買他的演唱會門票,

第一個原因當然是我搶不贏專業粉絲,第二個原因是羅志祥的歌單裡有一首我害怕的歌。

但可能是坐月子太悶,4月底聽到售票訊息的時候,第一時間就請同事幫我留了票,

「2張,3200,特F區」

不是第一次在小巨蛋看演唱會的我,已經可以很快地挑選出最棒的位置。

---------時間來到7/30(六)---------

身為一個羅志祥的歌迷,我甚至不知道7/30就是羅志祥的生日,

還是等坐到了位置上,看到SFC(就是傳說中的歌迷後援會)所準備的粉紅手幅,才知道今天有驚喜。

演唱會開始,可想而知的是會有非常多專業的歌迷們放肆地尖叫,

明明螢幕上只是小豬的影像投影,也能讓他們為之瘋狂。

這時我依舊揮舞著剛剛買來的螢光棒,享受在音樂中。

重低音越來越急促,燈光一打,羅志祥出現在舞台高空,

帥氣的獨舞,綻放著羅志祥獨有的舞台魅力。

「啊~~~~~~~~~~~~~~怎麼這麼帥啦!」我想小豬應該已經看到我頭上冒出「花癡」二字。

看演唱會不太習慣拿相機的我,竟然也失去控制。

原因是因為這場演唱會也不太阻止歌迷拍照,

而我們的位置也剛好就在延伸舞台前端的前方,

所以當羅志祥到舞台前時,都離我超級近!!

(你可以冷靜一點了嗎?)

7/30的嘉賓是笑果十足的小S,誇張的陳小雲裝扮,和小豬在台上唇槍舌戰。

很現代版的歌廳秀模式。

逗得全場哈哈大笑,這造型有點太復古,真是讓人感到不可思議。

最重傷的應該還是那句「因為你被我姊妹用過。」

讓羅志祥當場倒地。

羅志祥演唱會一定會想盡辦法讓歌迷與他近距離接觸,

所以這次台北唱更有懸吊在觀眾席上的空橋,而這空橋剛好就在我們的上方,

讓我們可以更近距離地看到羅志祥,希望可以接到STAGE的毛巾。

360度的機械手臂,讓小豬更無死角的可以在台上唱歌。

動感的舞曲結束,當然少不瞭我最害怕的慢歌部分。

羅志祥一席紅色背心式的長板衣,跟著移動式的升降舞台,舞台上還會投影出歌詞。

如同羅志祥所說:可能有一首歌,代表著你的青春。

是阿,好可怕的青春。

再一次聽到好朋友,是什麼感覺?

是我很討厭男生以好朋友的名義,破壞男女之間的和諧。

以前如此,現在亦然。

但我還是很勇敢地聽完了這首歌,謝謝羅志祥唱給我聽。

我的眼淚不是想念,而是悼念。

看一場演唱會最開心的就是,想聽的歌有聽到,害怕的歌也挺過了。

林達浪的愛瘋頭、宋小雷的從愛發落、秦朗的愛轉角,羅志祥不只舞曲驚人,搭配偶像劇的慢歌也是首首經典。

幸福滿分的「幸福羅」、招牌歌曲「一枝獨秀」、跟著一起跳的「全城熱愛」,首首都是愛。

最後一首歌「夠了」,但歌迷還不夠,歌迷不太整齊的安可聲忽大忽小,但屁股都坐在椅子上不肯走。

羅志祥踩著滑輪車,穿著白色背心,披著毛巾又出現了。

原來7/29真的沒有安可曲,今天特別加碼再送了一首TWINKLE,大家才肯滿意的離去。

我不是第一次看小巨蛋的演唱會,也不是第一次看羅志祥的演唱會。

跟著媽媽看過了幾次江蕙,搶票搶到瘋的張學友演唱會,坐在三樓看阿妹演唱會,還有情歌一首接一首的A-Lin,

華語歌壇各種型態的演唱會都看過,那怎麼能錯過唱跳歌手的演唱會呢?

所以羅志祥的演唱會也列入我人生必看的清單之一了。

每個歌手對於售票型演唱會都一定會拿出看家本領,全新風格,才能帶給歌迷一次次的驚喜。

有人說,羅志祥的演唱會不就只在「尖叫聲」還會幹嘛?

但整個樂壇,「尖叫聲」就是他的招牌,我甚至可以很腦粉的說,我來看他的演唱會,就是想聽他喊「尖叫聲」

能在小巨蛋辦售票而且可以秒差的歌手,都不是投機取巧來的。

他的舞台魅力,絕對值得你的購票。

最後,我為什麼說我不應該看羅志祥的演唱會呢?

因為他讓我頓時變得很腦粉,光看到他的舞蹈就足以讓我尖叫不已。

他讓我整場演唱會一直跳跳跳,跳到鞋底都飛掉。

他讓我回去一直想著這演唱會的每個片段。

羅志祥的演唱會,沒看過的人不會想購票去看,但看過的人好像都會因此著迷。

嗯,很瘋

人生不需要時時刻刻這麼冷靜,這場演唱會,讓我有3小時忘了我有小孩這回事,很入戲的,沉浸在這舞曲之中。

 

我的小巨蛋演唱會歌手,再度蒐集到一枚巨星。

下一次,我想聽周杰倫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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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abi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